一. 目的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核算程序及责任,确保员工工资核算及时准确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职责 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核算工资依据整理及呈报; 2. 产统计员负责注塑车间员工核算工资依据整理及呈报; 3. 人资行政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汇总及相关罚款扣款明细; 4. 副总经理负责工资核算依据终审及确认; 5. 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明细审批; 6. 财务部负责工资的核算及发放。 三. 相关计算管理办法 1. 公司每月正常休息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勤时间为休息1天后的全部时间(29天或者30天); 2.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白班9个小时、加班2个半小时(见附一表); 生附一表 序号 01 上午 07:30—11:30 下午 12:30—17:30 晚上(加班) 18:00—20:30 备注 财务部、商务部早上上班时间:08:00—11:30,其它时间不变。 3. 注塑车间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白班及夜班轮班(车间主任除外); 3.1 自2017年2月起,注塑车间收货员、加料员、清机员考勤为12小时/天,不再结算加班工资。如因个人事宜造成的缺勤,扣取缺勤工资。如因公司业务下降,物料短缺造成的不加班时间≥6天(不包括正常星期六休息当晚),扣除150元,超出≥12天扣除300元; 3.2 自2017年2月起,注塑车间班长考勤为12小时/天,不再结算加班工资。如因个人事宜造成的缺勤,扣取缺勤工资。如因公司业务下降,物料短缺造成的不加班时间≥6天(不包括正常星期六休息当晚),扣除200元,超出≥12天扣除400元。 4. 工资结构: 4.1 计时职员:实发工资=基本工资÷29(30天)×出勤天数+职务津贴+全勤奖+福利补贴-扣款 4.2 计件职员:实发工资=计件产品×产品单价+全勤奖+福利补贴-扣款 4.3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9(30天)÷9小时×2.5小时(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加班申请单》计算,按照《加班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5. 工资凭证提交要求: 5.1 人资行政部在每月的5号之前,把全公司的人员考勤汇总提交到财务部,并备注全勤奖人员信息; 5.2 各生产车间每天把前一天的生产统计明细表提交到财务工资核算处;注塑车间三天提交一次; 5.3 相关部门人员若工资有变动(转正或者新进员工),由人资行政部经理在每月10号之前整理成工资呈报明细表提交总经理确认后再提交到财务部; 5.4 车间计件的产品单价必须形成有效的文件经总经理签字后提交财务生效; 5.5 财务部工资核算员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工资核算依据计算工资; 5.6 工资核算员在每月28号之前把工资明细表下发给员工,由员工核对和确认; 5.7 公司每月30号或者31号发放工资,工资表必须由总经理签发后下发; 5.8 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为20元/班次(2.5小时),若无2.5小时,不计算工资(配色科科长及注塑车间主任按此条款执行)。可参考公司《加班管理办法》; 5.9 因个人造成的缺勤≥7天(一周),职务津贴将会扣取,扣取方式: 实发职务津贴=职务津贴÷29(30天)×实际的出勤天数 6. 全公司推行全勤奖:50元/月,执行标准按员工手册内《全勤奖管理办法》执行; 7. 自2017年2月起,装配车间主任考勤为11.5小时/天,不再结算加班工资。如因个人事宜造成的缺勤,扣取缺勤工资。如因公司业务下降,物料短缺造成的不加班时间≥12天(不包括正常星期六休息当晚),扣除350元,超出≥24天扣除700元。 8. 注塑车间全体员工上夜班补贴20元/班次(仅针对上夜班员工); 9. 除注塑车间外,公司员工晚上加班有3元/班次点心费补贴,加班时间必须满足2.5小时; 10. 电话费补贴标准(见附二表): 附二表 序号 01 02 03 11. 12. 职务名称 采购经理/技术经理 人资经理、品管经理、制造经理 主任/班长/销售内勤/计划员/电工 仓管员/统计员/特殊岗位技术员 补贴金额元/月 200 100 50 备注 自2017年2月起,公司取消以往对车间所有的卫生费补贴及计件员工的质量费补贴; 晚上开会及培训不论任何人都无工资补贴。 四. 附则说明: 1. 该管理办法由总经办起草拟订,归属总经办解释; 2. 执行时间:2017年2月实施。不足之处另行补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3c45c5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