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02.06 • 【字 号】蚌政[2006]15号 • 【施行日期】2006.02.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蚌埠市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蚌政〔200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负责同志的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陈启涛同志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李壮同志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城市规划、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税务、物价、统计、金融、保险、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政局(国资委)、人事局、编办、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城 市规划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统战、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工行蚌埠分行、农行蚌埠分行、农发行蚌埠分行、中行蚌埠分行、交行蚌埠分行、建行蚌埠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驻蚌办事处、人寿保险蚌埠分公司、人民保险蚌埠分公司、太平洋保险蚌埠支公司、平安保险蚌埠支公司、蚌埠银监分局、建投公司、城投公司。 何金良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粮食、供销、人口和计划生育、气象、防汛抗旱和县域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委、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供销社、人口和计生委。 联系市气象局、淮委、省水科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 王岗同志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服务业、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和工商国企改革(商贸部分)、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改委、招商局、商务局、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办。 联系蚌埠工商行政管理局、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蚌埠海关、蚌埠工业园。 朱惠权同志负责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旅游、新闻、残疾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地震、市直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外事办、旅游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残联、市政府 新闻办、地震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蚌埠学院。 联系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侨联、台办、档案局、驻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刘亚同志负责政府法制、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救灾、邮电、人防、信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委(宗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844c33d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