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禁毒好家庭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6.16 【实施日期】2009.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禁毒好家庭的决定 2006年9月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地围绕禁毒工作大局,以实现家庭“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以广泛动员妇女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为主线,以突出家庭成员的教育监督作用为基础,有效遏制毒品对家庭的危害,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也涌现出一大批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妇联、市禁毒办、市综治办决定授予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等11个集体为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集体;授予王芳敏等14名同志为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工作者;授予赵占菲家庭等11户家庭 1 / 2 为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禁毒好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工作者和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在第四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第四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夯实禁毒人民战争基础,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宁波市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a1e9e7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