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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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10.26

【文 号】保监财会[2009]1110 【施行日期】2009.10.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保险,财务制度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1110号)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韩悦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汇丰人寿〔20095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韩悦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a90aba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