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经双方协商,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签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第三条、 乙方所购安全防护材料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进场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应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使用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承包方限期退场,或者中止分包合同; 8、负责对乙方所购材料进行进场验收,使其符合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作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喊话、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使用单位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1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六条、 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或死亡事故,就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措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相应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4、按照原劳动部劳字(1998)87号《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答的通知》,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承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承包单位统计上报的规定。各分承包施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外包队)向事故所在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将有关事故调查书及结案书抄报总承包单位备案。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扣安全帽带者罚款50元; 2、登高2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 3、吊装区域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把杆下方严禁站人,违反后经劝说无效者罚款50元; 4、施工部位的临边洞口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的地方,每发现一处,在该片区施工的分包或班组罚款50元;若有甲方的安全维护交接单而被损坏没有恢复的,对在该部位施工的单位罚款200元。 5、安全防护栏杆、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措施不得拆除,如因施工必须拆除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拆除,违者罚款200元; 6、基槽(坑)和管沟的防护措施严禁破坏,违者罚款50元; 7、现场安全防护资料安全员应做到记录详实、日期准确、不得漏项漏签漏检或捏造,违者罚款100元; 8、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交底的,发现一人对其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元/人; 9、衣服不整、赤膊上岗者罚款50元; 10、 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上班者罚款50元; 11、 当天未做到工完场清者罚款100元; 12、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500元、小便罚款200元; 13、 材料堆放不整齐或堆放错误者罚款100元; 14、 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者罚款200元; 15、 酒后上岗作业者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 16、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就擅自上岗者罚款100元; 17、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者罚款100元; 18、 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者罚款100元; 19、 不参加安全会议、不上交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者罚款100元; 20、 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带人参观现场、拍照、摄影者罚款500元;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cf608d25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