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处工作职责 人文社会科学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 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结合人文社会科学各院、系、所、中心科研力量和学科优势,协助主管校长制定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中、短期发展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计划、规划的实施、检查和总结。 二、制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政策和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和检查。 三、科研项目管理 1.发挥我校优势,组织人文社会科学各院、系、所、中心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以提高整体科研水平。 2.组织人文社会科学各院、系、所、中心申报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安徽省等各类科研项目,以及批准项目的落实、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3.组织评审确定学校各类科研项目,以及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4.协助有关院、系、所、中心积极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 四、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成果的管理和验收。 2.组织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 3.负责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奖工作。 五、科研机构管理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新建科研机构的论证与申报。 2.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管理、评估和调整。 3.负责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六、科研队伍建设 1.制定相应的科研政策,支持和扶植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骨干教师的发展。 2.组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和跟踪管理。 3.组织遴选和确定学校40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和培养工作。 七、科研经费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经费的下达和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 2.负责国家教育部下达的自选课题费的分配和管理。 八、科研编制管理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编制的分配和管理。 2.负责人文社会科学专职科研人员业绩考核。 九、学术活动管理 1.组织召开人文社会科学全校性的学术报告会,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2.协助人文社会科学各院、系、所、中心主办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 3.支持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 十、其它方面管理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 2.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的管理和评估。 3.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挂靠在我校的人文社会科学各类学术团体的管理及学会各类活动的协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f90c48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