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在国地税即将合并的情况下,挂靠项目所得税征收方式会变成查账征收,这对公司的账务处理有更高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公司挂靠项目不能再按照以前的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和支付工程款。据此财务部对挂靠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作出相关规定。 一、 合同 ①公司根据中标情况与甲方签订合同(此为大合同),合同注明收款账户和合计金额。 ②公司选择合适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的承包经营人,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税管费的扣取费率和扣取方式。 ③项目大宗材料、劳务、机械设备租赁等均由集团和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上述合同复印件抄送财务部备查,财务部建立合同台账,做到按合同收付款。 二、 收款 工程款按照大合同约定转入公司指定账户,由集团统一监管.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甲方直接收取工程进度款.一旦发现,款项需全额退回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发票 ①项目经理根据甲方拨付工程款向公司财务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需提供项目大合同和工程款结算资料。 ②项目经理根据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供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必须和合同方名称、收款单位名称一致,如有不符财务可以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合同纠纷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采购合同以外的费用项目经理也需要提供正规票据.项目经理需对提供的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③截至项目结算完毕,项目经理需提供的发票总额为大合同价款减去该项目税管费的金额,即公司应拨付给项目经理的款项。一般来讲材料费占收入的比例为50%,人工费占收入的比例为30%,机械费占收入的比例为10%,其他直接费用占比5%,间接费用占比5%。 四、付款 ①付款要求手续齐备,并提供成本结算资料、增值税发票和其他正规票据。财务根据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付款,材料费、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付款须打入合同签订账户,不允许委托支付;其他开支和零星费用以项目经理报销的形式来付款,可以打入项目经理个人账户。 ②项目经理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成本发票,保证累计提供成本发票金额不小于累计应付工程款金额,否则公司只支付部分款项,待项目经理提供足额成本发票后再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 ③关于税管费的收取现有两种方法:一是项目开票前,项目经理将应交税款和管理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二是等项目回款后从工程款中扣除.项目已预缴部分税款的,按照剩余应交税款缴纳。 ④若项目能提供增值税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且满足抵扣条件的,可以按照抵扣后的应交税费来缴纳。原则上财务会把项目提供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该项目开票当期的销项税额,如本期不够抵扣,可以留至下次开票时继续抵扣,因增值税是每月申报缴纳,所以公司不接受当期提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前期销项税额。请项目经理合理安排进项税额提供的时间和金额。 ⑤公司不垫付任何款项,待项目回款后支付材料费、劳务费、机械租赁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工程费用。 五、 尾款 项目最后一笔付款时,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完工决算资料,并承诺已结清该项目相关的材料款、机械款和民工工资。如有项目相关的经济纠纷,由项目经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1e33ff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