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1、学生在杭州落实工作(包括萧山、余杭)并将户口迁往工作地的,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 2、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省市工作单位的,普通省份需写到市一级(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再加具体详址,直辖市写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再加具体地址。 3、户口迁往研究生院校的,需写明学校及校区具体地址,而非校名,并备注升学。 4、户口迁往地详址最多只能保存15个字符(包含数字),迁往地详址指省市地区后的具体地址,不包含省市地区,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不占字数。 5、休学、延长学制等原因未毕业的学生请予以备注具体原因。 6、考取了本校研究生的同学,户口需要先迁出,报到时再统一办理迁入。 7、迁出名单纸质版请加盖公章。 8、根据白杨派出所规定,2017届毕业生学生专用户籍证明盖章截止至我校暑假开始日期,此后未迁走的户口将停止办理证明手续。 9、根据杭州市的新政策,从今年6月1日起,往届毕业生需要落户杭州的必须要一年以上社保及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应届毕业生如果当年户口不迁出,跨年度后无法享受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政策,不能直接从学校将户口迁往杭州的工作单位。建议应届毕业生在当年将户口迁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6fd35f01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