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绍兴百货公司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绍兴百货 1999年6月,绍兴百大(股票代码600840,已从1999年8月16日起更名为"浙江创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于近日陆续从二级市场上购人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平均每股购人价格为10·40元左右。公告还显示,购人股份最多的是该公司总经理王学超,持股数量达28600股,而购入股份最少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有19000 股。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只有在离职6个月后,d可将所购人的股份抛出。 资料显示,绍兴百大自1994年3月上市以来已经两度易主,股权儿经 变更。1998年11月,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原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从而成为绍兴百大的现任第一大股东,嘉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在三年之内不转让。嘉源公司人主绍兴百大之后,经过半年多的清产核资,绍兴百大的不良资产基本上得到剥离,留下的都是比较扎实的优质资产,在此基础上,1999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在6个月之内,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发行在外的社会公众股,并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完成上述持股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解除对其的聘任。 据绍兴百大总经理王学超介绍,此次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可以说是公司董事会的一种强制行为,目的是为了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也来投资自己所管理的公司。公司取得好的发展,他们的资产就会增值,公司发展不好,也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请根据下面的案例讨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会产生什么影响 2·如何评价绍兴百大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70986a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