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口迁移证》申请书范文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同意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写 户口迁入证明写法如下:(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 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四)结束语(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迁出证明怎么写格式怎么写 户口迁出证明格式户口迁出证明格式户口迁出证明格式一 处理户口迁移的原则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 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尝疏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 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一)与市、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市、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 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准在市、镇落户。(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 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三)符合国家规定调动的职工及随迁家属(随职工共同生活的市、镇吃商品粮人口),和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学生,准予落户。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亦工亦农人员,其户口不得迁入市、镇。 县及县以下集体所有制职工是农村户口的,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社队工业劳动者,不得转为吃商品粮人口。 (四)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五)批准退学、休学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返回市、镇家中的,准予落户。 (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残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返回市、镇家中的,经市、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审查同意,准予落户。(七)调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家属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随身扶养,需迁回市、镇,农村家中,或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亲属处的,准予落户。 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生了小孩,无法随身扶养,要求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扶养的,准予落户。(八)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镇的,准予落户。 (九)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十)对自由流动的人口应予劝阻,动员还乡。 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放回时要从严控制。二 审批权限和手续(一)凡要求从农村迁往市、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的,以及从一般农村迁往国营农场和疏菜队的,都必须向迁入地派出所(或公社)申请,经派出所(或公社)查实有关情况,一律报迁入地的市、县公安局审批。 (二)从农村迁往市、镇,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必须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申报制度:新招职工凭市、县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干部、工人调动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证明;大、专院校学生凭教育部门的录取证明;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凭复退、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其他人员凭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对于私自离职的职工、离校的学生和私自离开农村的人,迁出地不得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不得给予入户。 (三)对已经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及随迁的家属,以及调动或复员、转业的军队干部的随军家属,他们的户口都应迁至调往地区落户。户口没有迁走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动员迁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e7cbd6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