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载“物”“我”思想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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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思想论析

作者:李尚展

来源:《中文信息》2020年第10

;要:书法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一直以各种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结合体的形式存在,并且承载着书家品学、修养、感情等,成为传承民族思想的重要纽带之一。创作过程内在外在关系的问题,是前贤探讨不休的永恒话题,作为清代文学与书法集大成者的刘熙载,其所作篇章亦不乏精绝见解。刘氏尝作《艺概》云: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纵览《书概》,一种对立统一辩证思想贯穿全篇,今从观物观我两命题为切入点,结合文中所说,参以历代书家观点,尝试对刘熙载学书思想进行初步讨论。 关键词:刘熙载;“观物”“观我”;思想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10-0-01 一、观物大盈若冲

所谓,在深层意义上泛指除人本体以外具有客观性的所有事物。观物自当是对客观事物认知与理解,进而延伸到对的运用与发挥。而如何观物,文中并未详述,可从《书概》其他语句中对作者思想管窥一二,曰:与天为徒与古为徒,皆学书者所有事也。天,当观于其章;古,当观于其变。”“为两种对立观点,或可理解为学书过程中的率性自然从师约法之间的对立,而两者分别应把作为自己的互补条件,才能与天为徒而不失于野,与古为徒而不流于俗。又云:评锺书者,谓如盛德君子,容貌若愚,此易知也。评张书者,谓如班叔构堂,不可增减,此难知也,然果能于锺究拙中之趣,亦渐可于张得放中之矩矣。刘熙载所评历代书家或书体,都解释其两面性,应当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还原所观之,以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书法艺术,认为书法同万物皆有阴阳两方面构成,时时刻刻处于变化之中,此消彼长,互为补充,互为存在的前提,进而把书艺上升到的高度,正如北宋五子之一,理学家邵雍所说:天生于动者也,地生于静者也。一动一静交,而天地之道尽之矣。

在《游艺约言》中,刘熙载指出:道不泥言说形象,亦不离言说形象,是故文章书画皆道。”“言说形象作为文学艺术的具体表现方式,对诗文书画固然可贵,但刘熙载眼中的上乘作品,却不仅仅局限于言说形象,或者说在他看来一件真正高明的艺术品是超越了其本身的载体,以至于达到了无限的境界。严羽《沧浪诗话.诗辩》说:诗者,吟咏性情也,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书道亦然。刘熙载所言观物,其终点不只在于类情,而是追寻物之外,不被束缚的自由发挥。当然,所求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对有所的基础上。如果说对物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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