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 2020 年度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教体〔 2020〕82 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小学 2020 年度一年级 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上级招生工作部署,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规 范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服务辖区居民。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分班、公开透明、阳光招生。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从今年起, 除外来经商、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现场报名进行 材料审核、线上填报、现场确认外,其余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均统 一采用网上报名、 现场材料审核确认的方式。 新生网上报名统一使用 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 家长如实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到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第一阶段: ① 线上报名、现场确认:7月9日一7月15日,施教区户籍适龄 儿童需先在网上报名, 家长须如实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然后持有效 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 ② 现场报名、材料审核、线上填报、现场确认:7月10—7月11 日,符合外来经商、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施教区户籍适龄 儿童,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线上填报、线下确认。 第二阶段: 补录: 7月 16-7 月 17日,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录取的施 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需先在网上报名, 家长须如实在网 上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及确认具体时间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 00—— 17:00 五、施教区: 徐庄村,张家村,龙田村,吴集村,太平村,周庄村,吴老西。 六、入学条件: 1、 2014年 8 月 31 日( 含) 前出生,(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之间)年满 6 周岁,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提 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家庭户口簿;属于政府拆迁的持政府出 具的拆迁安置协议及在施教区内的租房证明等) 。 2、非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施教区内法定监护人购房 凭证且实际入住。(需提供房证,其中法定监护人产权比例须不低于 50%,户籍所在地无房证明、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实际入 住满一年,同时提供一年水、电费发票。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孩子实际监护人的 户籍在我校施教区的可以入学。 4、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外来经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租赁住 房证明、暂住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 ;外来务工随 迁子女(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流水、暂住证、父 母双方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 ,持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满一年 以上)可以入学。随迁子女父母离异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抚养证明材料、 身份证、经商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可以入学。 5、残疾儿童入学。属于本校施教区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残疾适龄儿童的可以随班接受融合教育,其它情况到政府特教班就 读。 七、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地点:校门口警务室 八、报名须知: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二人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复印在 同一张 A4 纸上,在身份证的复印件下面写清父母常用的联系电话, 方便学校联系家长)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三页复 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3、出生证、儿童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 4、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 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 入学。 (二)监护人要提供真实、有效证件或信息,一旦查实弄虚作假, 取消入学资格并请有关机关查处。 (三)7月 20日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 工作,并予以公示。 九、招生联系人: 王校长: 十、其他注意事项: 1、从今年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 报 1 所民办小学或 1 所公办施教区内小学, 民办和公办不得兼报, 报 名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各位适龄儿童家长需提前在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家长须带孩子一同到学校。 4、按规定报名时间报名,带齐相关材料。 望适龄儿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履行新生入学有 关手续, 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 材料的须服从区教体局的统筹安排。 实验小学 2020年 7月 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53b4a9e6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