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系列-可编辑 一般货物出口协议样书 协议号: 日 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各方签订本协议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 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行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 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 险: 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斗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 通知取消本协议,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所有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 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应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商品检验局或 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署书;假如本协议按cif条件 ,应再供应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 协议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 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1 合同系列-可编辑 日内提出 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 位或*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担当责任。 (16)本协议内所述所有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以致未能履约或延 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关于事项所发生的所有争吵,应由各方通 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假如未能取得协议时,则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 机构的仲裁程序规章进行仲裁。仲裁打算是终局的,对各方具备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 仲裁机构另有打算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各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 买方: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81865c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