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证明书 篇一: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 第 一 联 : 外 汇 局 留 存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 第 二 联 : 海 关 留 存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 第 三 联 : 办理 收 付 汇 及 核 销 凭 证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 篇二:进口货物报关需提供相关单据及证明 进口货物报关需提供相关单据及证明 一、进口货物外商发货人须提供以下相关单据资料给国内发货人凭以办理通关手续。 中文货名、购销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要求真实反映货物的价值、数/重量、材质、用途、规格、型号等情况; 相关说明: 1、 如因海关审单或估计需要,有可能需要提供保险单或商品详细说明资料。如产品说明书、照片、工作原理图纸等;装箱清单要能反映货物真实数量和重量(包括外包装件数和体积)。 2、 如进口商品涉及国际濒危动植保护、环境保护、病虫害、限制进出口、安全认证类商品还需提代供出口国官方相关证明。如:《消毒证书》、《薰蒸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二、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供以下相关单据: 1、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资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海关注册号、商检注册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章或盖公章的公司便签纸。如因业务需要还须提供收货人公司付汇、付税、保证金托收账号等情况。 2、报关资料:到货通知书、换取正本提货单委托书、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非一般贸易性质货物,需提供《征免税证明》或来料/进料加工手册及付汇证明等; 3、提货单:S/O,进口国际海运运单; 4、官方证明:涉及国际濒危动植保护、环境保护、病虫害、限制进出口、安全认证类商品 允许进口的相关批文;如:《非濒危物种证明》、《国家环保总局批准证书》等; 篇三:申请流程 ____年南头海关企业注册登记 一、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业务,应当首先录入相关电子数据。(海关3楼) 电子数据录入方式: 1、委托录入:可委托有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 QP系统)的代理录入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a9a0fc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