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2届复读班学生协议书 为了确保良好的学习秩序和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就复读生复习的有关事项,学校与2012届高三复读生签订本协议: 一、学生保证在校努力学习,认真遵守校纪校规,严格按照学校及培训学校要求上课、就餐和住宿,对于有违纪现象的学生严肃处理。 二、学生自愿到石家庄崑鈴·缪斯艺术培训学校进行专业集训,时间自2012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结束。 三、学生外出集训期间,专业集训学费全免,应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文化学费。 四、学生在校复读期间(包括在外集训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对于随意外出造成安全事故和恶劣行为影响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学生保证在易县第二高级中学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未在本校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应一次性向学校补交外出集训学费(按集训时间段×800元/月收取)。 六、复读期间,学生如果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由学校或培训学校劝退的,学生应一次性向学校补交违纪之前外出集训学费(按集训时间段×800元/月收取)。 七、本协议未详细说明之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易县第二高级中学 乙方(学生或监护人) (盖章) 签字: 2012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993869caaedd3383c4d3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