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休学的步骤如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的条件如下: 1、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2、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3、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登记表(或学籍卡),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学籍管理档案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34e37067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