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 3.转出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校长、学校(教委)加盖印章。 5.转入学校在转学证上签字盖章。 6.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指本县学 生转往外县)。 7.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及存根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8.转学证交转入学校存档,转学证存根交转出学校存档。 备注:凡是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给现在班主任提供该生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或家长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单据、检查报告 等相关手续。 3.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 4.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 5.学校开具休学证明,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 6.学生或家长持休学证明及医院证明,在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 7.休学证交学校(教委)存档,复学时备用。 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 3.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 4.学校开具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明), 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 5.学生或家长持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 明),在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复学手续。 6. 复学证交学校(教委)存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c331454431b90d6d85c7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