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休计划 一、 目的:为了优化公司现有人员结构,渐进淘汰不适合公司发展的员工,为引进优秀人才以提高企业的整体人员素质奠定基础。 二、 计划涉及的员工(此员工专指公司正式员工,不含车队司机、饭店服务员、门卫、锅炉工等) 当员工年龄达到下述年龄时,由其所在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为该员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 基层员工:男职工------55岁 女职工------45岁 2. 干部(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男性------58岁 女姓-------50岁 三、 内部退休手续经办方式: 1. 基层员工: 由员工所在部门以书面形式写申请→报人事行政部→呈公司总经理批准。 2. 干部: 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写申请→会所在部门权责主管(一般为副总级干部)意见→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 内部退休待遇: 1. 员工在接到人事行政部所发“内部退休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主管安排进行相关工作交接。人事行政部依“工作交接单”报请呈经理批准给予内部退休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安家费的核算标准如下: 年资(即在本公司工作工龄) 5年(含)以下者 5年以上10年(含)以下者 10年以上15年(含)以下者 15年以上20年(含)以下者 20年以上者 安家费标准(元) 1000元(干部1500元) 2000元(干部2500元) 3000元(干部3500元) 4000元(干部4500元) 5000元(干部6000元) 2. 员工内部退休后,公司不再发放工资,但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之前,由公司参考公司在职 1 员工投保情况继续为其投保各项保险。 3. 每逢节假日,享受公司所发放的各种实物福利品。 五、 内部退休员工再就职的有关事宜说明: 1. 内部退休员工再行就业,原则上不能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任职。在其选择其它岗位就业者,不得将本公司已经运作或正在运作的业务介绍给新单位,更不能向新就业单位透漏本公司的有关商业秘密。若有违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透过法律方式予以追诉的权利,同时公司将停止该员内部退休后应享受的待遇。 2. 内部退休员工再行就业时,不得与新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免因双重用工而引起劳动争议。若内部退休员工经本人与公司协商,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解除与本公司的关系者,则该员可以与新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同时调转档案和养老保险等关系,但不再享受本公司所设定的内部退休待遇。 六、 特殊规定: 前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员工,若因所在部门权责主管认为该员仍有潜力并能为公司继续创造效益,则部门权责主管应以书面形式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复后,可以采取延缓办理内部退休的时间或直至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止的方式续聘该员工作。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bf28f5f90f76c661371a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