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业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管理 1、本公司收款可接受现金(包括无折划款)、银行支票、银联卡三种结算方式。 2、财务部及门店均可直接收取款项。 3、所有收款必须及时开具收据。 4、客户将款项交至财务部或采用无折划款将款项划至公司帐户的,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清点、查收,确认无误后为交款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当日收取款项应及时存入银行。 5、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门店的收款事宜。 6、客户将现金交至门店,由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清点无误后,存入公司指定帐户;采用无折划款的由文秘(或助理)陪同客户确认款项划入公司指定帐户;而后由门店文秘(或助理)为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客户交付支票的由文秘(或助理)收取并于当日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出纳存入银行,查实款项确已到帐后通知门店进行下一业务程序的操作。 客户要求到公司财务部交款的由门店文秘(或助理)或经理开好收据并一同至公司收款。 7、门店将所收取款项存入(划入)公司指定帐户后,文秘(或助理)应立即电话通知财务部出纳员查收,并在当日的资金日报上加以反映。 8、一般情况下,门店当日所收款项应全部存入公司帐户,当日无法存至公司或第二日急需使用的款项需提前通知并征得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滞留门店,由文秘(或助理)存入门店备用金存折。 <二>付款管理 1、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业务支出、费用报销及工资发放工作。 2、任何职能部门及个人用款需提前上报呈批件并填制借款单(领取支票需填制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 3、付款金额超过500元的支出原则上使用支票支付。 4、除过户付款外,所有付款(5万元以上)原则上须在财务部进行。 财务部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金(5万元以上),须由行政部安排专车及专人方可提取,门店文秘存取款项在5000元以上,应有门店人员陪同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 5、门店申请支付房款需提前(当日收付提前1天;需公司划款20万以下提前2天、20万以上提前3-5天)上报呈批件(凡对付款银行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前在呈批件上写明,否则财务部将根据资金情况自行安排付款银行),写清房屋位置、房主、房款收付情况,用款金额,用款时间,由区域总监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由财务部出纳在用款当日划入门店备用金存折(5万元以下),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给付房主,同时应取得房主的收款收条,非房主本人收款的须提供房主签字确认的收款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连同收条附在“支出凭单”后据此报销;房主为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收据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6、过户用款由过户员负责提前上报呈批件(同门店),经过户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批准,报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出纳在付款当日将款项划到过户员个人存折中,过户完毕后,由过户员划给房主。当日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的款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出纳人员,并划回公司帐户。 无论金额大小,门店或过户部当日用款,财务部于当日划存,不得提前划至门店或过户员帐户。 其他须在门店支付的房款(5万元以上),由财务部出纳在用款当日划入门店指定帐户(经理或助理的个人帐户),经理及助理相互监督付款。 凡当日因故未能支付的款项,须即时通知财务部,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滞留在门店或个人处,必须于当日划回公司帐户。 7、门店备用金存折只可用于业务支出(付定金、房款),实际支出时,由门店上报呈批件,同时填制借款单,批准后方可付款,因情况紧急需即时支付的款项(只限于同一单业务同时收付且收款大于付款的情况)须征得财务部同意后进行支付,而后仍需补办相关手续。 8、门店自身费用(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复印费)由门店文秘(或助理)填制“费用报销单”,门店经理签字后,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按规定标准进行借款及报销。 9、 备用金存折由文秘(或助理)保管,文秘不在时由经理保管,经理及文秘共同知晓密码,严禁将存折及密码交付他人。 10、 除文秘(助理)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付款项及携带公款外出,文秘(助理)不在而又必须即时办理的收付款,可临时由门店经理代为办理。 11、 财务部根据各门店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备用金金额并及时补充,最高限额为1万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e16c0b51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