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四种认定标准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的。 如果在具体的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着安全事故,那么相关的单位负责人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比如说如果是造成了较大的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重大事故的话,承担的责任要更加重。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b62006ac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