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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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

住证》一年以上的;

3、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及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4、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参保登记(包括变更、年度审核) ()城乡居民及非在校生 ☆参保: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每年3月至525日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暂住证、返乡证)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返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厦门市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居或村委会领取,或



地税网站下载)3、办卡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4、其他证明。 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 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 年度变更:要停保或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每年3月至525日向居(村)委会办理参保变更手续。以前年度已参保的,如不变更,无需

申报,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指定委托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

☆年度审核:符合免缴个人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每年续保申报期均须至参保申请部门审核其免缴资格;



☆就业停保:参保村民就业后,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停保,确保就业参保正常接续;

☆手机提醒:采用一卡通扣费的个人,想获取地税部门免费的欠费短信提醒的,请到村居委会登记手机(省内移动、联通或天翼)信息。 ☆未成年人参保资格的终止:依据《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居(村)委会登记参保,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将停止其下一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请携带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流程

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通委托号

3月-5月25日向居(村)委会办理登记,并获取缴费一卡通委托号

1、申办:在申请参保登记的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返乡证复印件,以及申请参保资料(资料上须注明“城乡居民医保”字样),由居或村委会到所在的区社保中心申办社会保障卡; 2、领卡:从本人申请办卡之日起3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返乡证,向申办的居或村委会领取社会保障卡。



1、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平时经常戴眼镜的,照相时应佩戴眼镜

3、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531日之前任选一家银行办理

托代扣

缴费一卡通委托代扣

66日前存足医保费用,地税部

存钱缴费

门于6月6日620日扣费,款不成功的,视为下年度自动弃保。







2、缴费方式二:村居代缴




部分村居无法采用上述一卡通方式扣费而由居(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每年的35月向参保人代收

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20日前向地税部门办理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农村在校学生可选择在居(村)或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由各居(村)与当地学校协商统一确定。农村在校生如选择在学

校参保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参保登记表》

(二)在校生(含大学生)

缴费流程

参保流程:

1、参保学生于每年3月至525日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 2、学校于每年3月至5月向学生代收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并向地税部门办理学生参保登记手续;

3、学校于每年6月向地税部门办理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新入学的大学生参保流程:

19-10月由所在高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手续,并收取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

2、学校于每年11月向地税部门办理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申领社会保障卡

首次参保的在校生,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5个工作日后,岛内学校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制作社会保障卡手续;岛外学校到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制作社会保障卡手续,由所在学校向参保学生发放社会保障卡。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待遇一览表

一、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

台未成年人 大学生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个人缴费金额 免缴费对象

残疾人未成年人、本市低保家庭的未成年

人免缴费

每年80

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免缴费 农村低保、残疾居民免缴费 本市城镇低保、残疾居民免缴费



二、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报销

医疗费用 1000元以下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10万元)

30% 40% 60%

本市户籍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报销比例 三级

二级 全部个人承担

40% 50% 70%

50% 60% 80% 一级

未成年人、大学生

报销比例 35% 45% 55% 6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bde103e1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