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共同体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内部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第三条 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对 1 医共体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制定和发布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信息标准及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规章。 (三)协调跨科室、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 第五条 信息服务部承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医共体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信息标准。 (二)负责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有关工作制度。 (三)组织协调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医护人员信息化培训工作。 (五)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共同体信息化建设需求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第七条 为了加强XX区第二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0e60f195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