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抢救工作制度 浙大医学院从属医院医务科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各病房遇有需抢救的危重病人,主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填写"危重病人通知单";,并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凡干部保健对象的病危通知应先报医务科,再由医务科通知卫生厅保健办或有关单位。 (2)各科要建立健全急、重、危症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 (3)对急危重病人要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察看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抢救有困难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急诊科接诊的危重病人,如暂不宜搬动,那么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如需立即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2、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抢救制度 (1)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发生地震、水灾、风灾、塌方、交通事故、爆炸、传染病及各种中毒等自然或人为灾害中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2)成立院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科长和急诊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门诊部、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负责人。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安顿抢救人员、设图示、器械、车辆等有关事宜,指挥协调抢救工作。 (3)成立院急救小分队,队长由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队员包括骨科、脑外、普外、胸外、ICU、急诊科和内科中高年资医师及l~2名护士组成。现场急救指挥由队长负责。 (4)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并通知有关科室抢救队员在指定时间内达到指定地点。 (5)院内重大抢救:病房由科主任负责,急诊由急诊科负责,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负责,特殊情况由院抢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有关科室须协作配合,一切从病人出发,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延误抢救。 (6)配合上级部门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158c2731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