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类电视节目的社会学阐释——交换理论视角下的导演制片人与当事人关系解析 许源 【期刊名称】《东南传播》 【年(卷),期】2009(000)001 【摘 要】运用社会交换理论对情感类电视节目进行解析后可以发现,导演、制片人和当事人都有其资源可以交换,但因各自资源的价值高低不同,在交换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力机制.情感类电视节目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长期繁荣需要在政府部门的临管下加强导演、制片人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制衡. 【总页数】2页(P79-80) 【作 者】许源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出,江苏,南京21009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22 【相关文献】 1.电视节目的导演和摄像的关系 [J], 谭秋茹 2.诚心 耐心 细心——情感类电视节目与当事人前期交流的三个要点 [J], 毛晶晶 3.解析电视节目的产品交换 [J], 曹一鸣 4.《约见当事人》:情感类谈话节目的新思路 [J], 魏天丽; 5.警惕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庸俗化——剖析上海情感类电视节目的故事化风潮 [J], 张奕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90bdaff4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