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中央厨房可视化与全媒体移动采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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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中央厨房可视化与全媒体移动采编管理系统

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的委托,就中央厨房可视化与全媒体移动采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备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69746088 吴志卫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院内东楼一层“业务一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3277285 刘学颖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央厨房可视化与全媒体移动采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 采购内容: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 采购用途:日常办公。

简要技术要求:昌平区传媒中心以《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为指导思想,满足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采编管理需求,在总编辑部的指挥调度下形成采编全流程业务控制,促进单位不同媒体的融合发展,建立具有昌平传媒中心特点的中央厨房总编辑部及全媒体移动采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架构、框架以及严格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在项目进行阶段,必须提供由相应的项目经理及驻场人员现场办公开发,驻场人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调研人员、部署实施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应急保障人员等,针对人员的管理必须具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和制度规范,力求项目的高效有序进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金额:2520130.00


项目编号:JM-00003827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采购人要求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相差不能超过二个月。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3)最近连续3个月内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8c5fbf14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