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大 学 苏大教 [2004] 152号 关于印发《南校区搬迁至新校区 医学类各专业教学安排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南校区搬迁至新校区医学类各专业教学安排调整工作,针对医学教育的特殊性,学校专门成立了南校区医学教学协调组,在认真研究论证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并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相关院(系)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校区搬迁至新校区医学类各专业教学安排调整方案 苏 州 大 学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南校区搬迁 医学教学 调整方案 通知 抄送:各党委(工委)、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12月31日印发 校对:黄新 附件: 南校区搬迁至新校区医学类各专业教学安排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学类各专业教学安排调整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融入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尊重医学教育特殊性,重视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各职能部门与相关院系,应服从全校的新校区建设大局,克服困难,认真对待,加强院系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平稳有序地完成搬迁工作。 二、教学安排调整涉与的院系与专业 南校区目前医科类设有医学院和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两个学院。医学院下设基础医学系、药学系、临床医学一系、临床医学二系、临床医学三系、临床医学四系、儿科医学系等七个实体系;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下设放射医学系、预防医学系两个虚体系。 南校区目前医科类共有临床医学(五、七年制)、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药学、中药学、放射医学、预防医学等十个专业和儿科学、核医学、生物制药、卫生法学等四个专业方向。目前的在校学生总数为3042人。 三、教学安排调整总体思路 1、明确功能,合理定位 明确各教学场所的教学功能与定位,是做好教学安排调整的前提与基础。新校区在医学教学功能上解决医学基础课程和放射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的专业基础与部分专业课程教学;校本部财红、财绿楼与化学楼一部分,解决医学基础与临床之间的桥梁课程教学;各附属医院解决临床专业课程与临床见习教学。 2、分段安排,合理衔接 根据以上各教学场所的功能定位,结合医学教学的特殊性----离不开临床教学环境,可先在新校区完成公共基础与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再返回校本部完成桥梁课程学习,最后进入临床进行床边教学。在教学安排上,要有较清晰的时间分界,便于教学场所的更换过渡。并以此为原则,进行教学计划的优化调整。教学计划的调整既要从分段实施的要求出发,以整学期为单位划分各阶段教学任务,又要尊重教学规律,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的合理衔接。 3、统筹考虑,一步到位 在校本部财红、财绿楼与化学楼一部分进行的临床教学实验室的改造,将诊断学实验室、外科学总论实验室、基础护理学实验室、医学影像学实验室,以与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两个新专业的专业实验室建设进行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并研究解决好临床教学阶段学生学习与生活基础设施与条件、实验教学中所需的实验动物的准备以与使用后的后续处理办法。 四、教学安排调整实施步骤与要求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整个搬迁过程中教学安排调整的依据和基础,是科学、有序完成调整工作的保障。教学计划的调整要尊重教学规律,符合医学教学特殊性要求,既要融入教学改革的思路,符合学校教学资源分布实际,便于教学场所更换的过渡衔接,又要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1)教学计划调整应做到两个提前:一是提前调整好教学计划,二是提前实施调整计划(涉与搬迁的现在校生),这样便于争取主动,尽量减少搬迁中过渡工作的困难。 (2)教学计划调整要分两个层面同时实施:一是制定出05级新生的教学计划;二是做好目前涉与搬迁的在校生的教学计划调整。 (3)涉与到部分全校性公共课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院系解决。 (4)涉与到医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因调整带来的课程先修后续问题,由医学院组织各有关系研究认证,找出适当的解决办法。 2、各专业教学场所更换流程 (1)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专业方向所有教学全部安排在新校区,涉与个别临床课程,可安排临床教师到新校区上课。 (2)临床医学(五年制、七年制、儿科学专业方向)、医学影像学、检验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均划分为公共、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与临床教学阶段两部分。前一阶段全部安排在新校区,后一阶段安排在校本部与各附属医院。 (3)预防医学、法医学专业划分为公共、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与临床教学阶段以与专业教学三个阶段。除临床教学阶段安排在校本部以外,另两个阶段均安排在新校区。 (4)放射医学专业、核医学专业方向中由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承担的三门专业课程理论教学可融入临床教学阶段课程安排中,涉与到的实验教学由于时数不是很多,可以集中安排几次,用车接送到新校区完成,这样可以减少学生搬迁次数。 (5)医学类各专业所有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均由实习单位返回新校区,完成毕业前有关事项。 3、临床教学阶段实验教学场所建设 为加强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决定在校本部财红、财绿与化学楼进行临床教学阶段实验室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ca7d58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