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建设,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人才。 二、计划内容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社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请创业实践项目应具备创新性成果(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学生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须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学有余力,每个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申请要求组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主持一项大创项目且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2.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应优先遴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的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反复论证、修改项目申请书,并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有责任监督指导学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取得预期成果。一个项目指导老师可为1-2人,一名指导老师每年可指导2项大创项目,一般情况下最多同时指导5项大创项目,若指导项目都未结题则不能申报指导新的大创项目。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 4.参加项目的学生应充分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课堂时间。 四、建设周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1-2年。 五、项目经费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对校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业实践项目拟资助经费20000元/项,每年不超过2项,创业训练项目拟资助经费2000元/项,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类拟资助经费2500元/项,理工科类拟资助经费3000元/项,医药类拟资助经费3500元/项。 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经费资助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每年最新文件进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将依照申报表中的预算方案执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自行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网站查询,网址:【网址】)认真制定经费预算,预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各项目拟资助金额。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者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65b22da7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