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D级危房改造三年攻坚方案 为加快消除我区D级危房,有效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质检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石家庄市D级危房改造三年攻坚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起,园区实施D级危房改造,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园区现有D级危房改造。2016、2017、2018年累计启动实施现有D级危房面积的30%、60%、100%,到2018年底全部完成。 二、改造范围 化工园区内国有土地上经鉴定的D级危房列入改在范围。与D级危房相邻的C级及其他老旧房屋不具备单独改在条件的,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与D级危房一并改造。 三、改造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政策扶持、货币安置的原则 四、改造主体 五、化工园区管委会是D级危房改造责任主体,管委会成立危房改造工作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和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五、改造方式 采取政府征收方式改造,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程序进行,以货币化为主,对居民进行补偿安置。 六、工作步骤 1、建立园区D级危房档案库,经确认为D级危房改的,向产权人签发书面停止使用通知,在D级危房现场张贴停止使用公告 2、组织居民限期撤离。 3、按园区房屋征收政策将D级危房项目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4、及时向居民支付货币补偿款。 七、保障措施 1、D级危房项目征收改造资金由园区负责。 2、 D级危房搬离期间,居民自行安排过度用房。 八、有关要求 1、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园区区政府要高度重视D级危房改造工程,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成立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组长:周建林 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文敏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郑建民 宁立波 徐大华 赵雷 2、对已确定的D级危房,必须限期停用并组织搬离,腾空的危房予以封存和隔离,务必保障安全。对新出现的D级危房,及时纳入危房项目库一并安排,要全力做好居民思想工作,条件成熟后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确保三年内完成消除D级危房的目标。 3、D级危房涉及公共安全,危房停用和搬离涉及的产权单位、产权人、应积极配合,当事人拒不执行停用和搬离决定,致使房屋塌陷,损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征收成本核定情况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虚高套取资金,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将按照规定程序移动相关部门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7ce0e7f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