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诚培训网 药品炽灼残渣检查法 一 目 的:制定炽灼残渣检查法,规范炽灼残渣测定的操作。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炽灼残渣的含量测定。 三 责 任 者:品控部。 四 正 文 1 简述 本法(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71页)中所称“炽灼残渣”,系指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加热灼烧至完全炭化,再加硫酸0.5~1ml并炽灼(700~800℃)至恒重后遗留的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 2 仪器与用具 2.1 高温炉 2.2 坩埚 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2.3 坩埚钳 普通坩埚钳、尖端包有铂层的铂坩埚钳。 2.4 通风柜 3 试药与试液 硫酸分析纯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德信诚培训网 4 操作方法 4.1 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或使高温炉停止加热,待冷却至300℃左右,取出坩埚),移置于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量,重复数次,直至恒重,备用。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4.2 称取供试品 取供试品1.0~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 炭化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 恒重按操作方法4.1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5 注意事项 5.1 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2g。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药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5.2 炽灼残渣检查如同时做几个供试品时,坩埚宜预先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坩埚从高温炉取出的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以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同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恒重。 5.3 如需将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5.4 对含氟的供试品进行炽灼残渣检查时,应采用铂坩埚。在高温条件下夹取坩埚时,宜用钳头包有铂箔的坩埚钳。 6 记录与计算 6.1 记录 记录炽灼的温度、时间,供试品的称量,坩埚及残渣的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8d7a8db3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