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仪陇县宏德小学校秋季招生公告 小学校来自日语,即“小学”之意,为台湾日治时期,自1898年起,以中央或地方经费所开设的儿童义务教育学校学制之一。下面是店铺收集的仪陇县宏德小学校秋季招生公告,希望大家喜欢! 一、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计划招生360名,招收县城宏德大道以北、琳琅大道以东(除德龙广场、跃进安置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大东村、金刚村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 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 1.户籍在范围内: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正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住房在范围内:非学校招生范围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适龄儿童。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或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且能提供合法手续的,视为购房户;江东村、河西村、狮子村等拆迁户凭相关手续纳入政府公租房房户顺序招生。 3.经商或工作在范围内:非学校招生范围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或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 4.不超计划的情况下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片外学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11日 报名地点:宏德小学学生中心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本;2.预防接种证;3.以下三项必选其一: 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17年3月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五)招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7月12日,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7月13日至7月19日,各校招生名单在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 (六)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20日至7月21日,符合条件的对象的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 (七)报到入学 按入学须知要求,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分班报到注册。 二、插班学生招生 (一)招生计划 二至四年级有空余学位,适当招收片内插班学生,具体为:二年级:8人;三年级:8人;四年级:10人。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 报名地点:宏德小学学生中心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学生家长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本;2.预防接种证;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校打印签章,必须有照片,若无可贴照片);4.以下三项必选其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afe361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