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①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②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①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同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②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①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②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同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无形资产处置。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按照转入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2.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理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4.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无形资产核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cff0d8fc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