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杭州市**区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对甲方与乙方的案件纠纷作出(2021)浙0114号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然乙方并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向杭州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号为(2022)浙0114执***号。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杭州市**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22)浙0114执***号一案中支付甲方18000元即视为案款已付清。该18000元由乙方分六期支付给甲方。第一期案款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8000元,余款 按第一次付款日的下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按第一次付款日期),以此类推至结清案款为止。 二、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时间支付案款给甲方,甲方有权按判决确定的数额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做出(2021)浙0114号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总额的22330元及双倍利息)。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欠款的第一月8000元后生效,甲方需在第一时间向杭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的强制执行措施等。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杭州市**区人民法院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157ecdc2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