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 客 须 知 为了维护本店正常秩序,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请旅客务必遵守: 一、 旅客住店,须出示有效证件即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方可入住, 退房时间为次日中午12点前,超过十二点增收半天房费,晚上六点以后离店收取一天的房费。 三、 客人入住时需交定额押金,如有丢失钥匙,把被单、被罩染上油渍、污渍、血渍或被单烧坏将扣除押金或照价赔偿。 四、 本店客房为木质结构,禁止在客房内吸烟,更不能在客房内焚烧物品,吸烟请到二楼厅堂,并妥善处理烟头 五、 为避免影响您和其他旅客的正常休息,晚间外出请在十二点前返回,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六、 为保证宾客的正常休息和工作,请保持肃静,切勿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客房内酗酒、猜拳。 七、 请保持室内外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更不要 在洗脸池内乱扔脏物,以免堵塞管道, 八、 旅客在使用电视机、淋浴器等时,如有问题, 请及时联系店主,以免发生错误操作 九、 外出时,请注意门是否锁上,切勿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若有贵重物品遗失,后果自己承担, 本店概不负责。 十、 当你结账离店或离开时,请把钥匙交还本店负责人,由于旅客疏忽造成本店物品丢失或损坏本店有权向旅客索赔。 最后,感谢您对本店的支持与合作,希望您入住顺心,旅途愉快! 特此敬告 谢谢合作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66212fdd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