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记录 如何用好教育惩戒,如何把握其尺度和温度?如何将教育惩戒进行区域化的落地?如何正确、适当地行使惩戒手段?日前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指示,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教育惩戒的最新指令,全面贯彻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教育惩戒规则,1月6日,郑州市第107高级中学召开学习交流会。会议由郑州市第107高级中学副校长李旭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李旭副带领全体教职工逐字逐句地阅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几大方面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他表示,本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的规定,使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更加夯实了教育是国家的立国之本。他强调,所有教职工会后要深入学习、吃透此次规则的精髓要义,在日后教学工作中遇到必须惩戒的教育情境时,一定要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 此次规则的出台以及副校长李旭的解读引发了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这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如同及时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育人过程中“不敢管”的焦虑,维护了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为教师依法育人提供了保障。 郑州市第107高级中学校长张献雨最后进行总结发言。她强调“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教育惩戒,一定要紧紧围绕纠错这一本质目的,不断精细化与合理化,令学生心悦诚服,真正起到成风化人的教育效果。” 通过这次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集中学习,全体教职工对于教育惩戒的尺度、力度和温度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用法治观念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人才培养上更加稳健,更具格局,为推动国家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b749101b5f312b3169a45177232f60dccce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