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总体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现已进入内控评价阶段。为了配合国家监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要求,使内控评价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我们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目标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自身结构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及时发现各层面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内控评价工作机构 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由集团董事会直接领导,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组成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要同时占2010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50%以上”这一要求,确定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集团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四、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原则: 本次内控评价工作应该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三项原则。 全面性:内控评价应全面涵盖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整体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 重要性: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特点,重点关注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客观性:评价工作应从独立客观的角度出发,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供合理有效的帮助。 2、工作任务 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全面评价公司整体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包括工薪与人事环节、资金营运管理、采购与付款环节、销售与收款环节、成本与存货流程、筹资与投资环节、财务报表及关账流程。 评价工作将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依据获取到的证据,形成评价工作底稿。在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时,应当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是否针对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 (2)是否针对细化控制目标设置了对应的控制活动。 (3)相关控制活动是如何运行的。 (4)相关控制活动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 (5)实施相关控制活动的人员是否具备必需的权限和能力。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区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以此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审计部负责汇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等资料,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会 同年度财务报告一同对外报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e84420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