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氏宗亲联谊会财务制度 一、总则: 1、本会为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本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国家颁布其他有关制度《法规》及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会财务制度以规范化、民主化、合理化、透明公开化、安全高效为原则,按照现代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 3、本会所有费用必须由会长方可报销。各分会不得单独核算。 二、财会人员的管理: 本会设财务室,聘兼职会计和出纳各一名。考虑到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散居县内,为方便审批和报销,每月末报账一次,由秘书长汇总整理和初审再发会长核报。捐款专用收据由财务部长在封面注明号码和领出日期并由会计盖上财务专用章和具领人签字后方可使用,收据用完回收一本再领一本。 三、出差费用管理: 本会办事人员出差差旅费开支标准: 1、出差费借支定额备用金标准省内2000元,省外3000元。 2、出差、借款、报销审批权限如下: 会长秘书长准核 财务部长复核 会计核准 会长审批报销 原则上非专职人员出差费用不报销、专职人员因公出差以节约为本。 3、出差费用标准: 类别 职别 专职办事人员 其它人员 交通工具 火车硬卧以下 硬卧以下 轮船 三等舱以下 三等舱以下 宾馆 A类地区:RMB200以下 RMB200以下 B类地区:RMB100以下 RMB100以下 A类地区:直辖市、省会等城市。 B类地区:除A类外的地区。 4、 出差补助标准(不分旅途和住勤、包括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1)出差定义:按员工确定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地原则上都是出差,在同一城市当天往返的不作为出差; 2)本会工作人员出差统一按每天30元伙食补贴,往返车费、市内公交据实核报; 3)出差天数按出差之日起计算,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本会召开内部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帖; 4)出差人员原则上在市内办事只乘公共交通车,特殊情况经分管会长批准后乘坐出租车。出差人员自行开车时,实报交通工具的油费和过桥费。 5)市内交通报销每月一次,在每月的30日。 四、通讯费管理: 1)通讯费:本会工作人员为工作而花费的手机费(不含固定电话费),会长、秘书长报150元/月副会长报100元/月。 2)通讯费每月报销在限额内凭发票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五、业务活动应酬管理: 1)本会的公益活动、书志编纂、捐款工作过程中招待宗亲和有关单位的餐费、礼品费、慰问金、纪念品可予报销,但娱乐费本会不报销。 2)应酬费批准权限。 会长或秘书长准核 财务部复核 会计核准 会长审批报销 本会所有收入除日常所需<一万元以下>外必须存入银行,帐户名统一为徐东海,存折和银行卡由出纳保管,密码由会计保存,各负其责。 3)所有应酬费报销必须注明招待客人的身份和人数应酬人,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或分管常务副会长签字,财务部复核、会长审批报销。 六、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资金必须有效的监控。流向要安全、运作要科学、增值要稳定。 1)本资金借贷的对象:今后考虑用于宗亲扶助工作,可进行小额借贷,但需按要求提供担保。担保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2)本会公益类项目资金(如编纂徐氏志书、出版名人研究著作、购存徐氏研究资料及专用设备等),必须立项,由秘书长拟写项目报告和实施方案,会长常务会审议,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审批后,财务才能拨付项目款。 3)本会的日常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通讯费)的借支和付款、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同时报会长审批。 4)本会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会长会议同意后,由秘书长派专人采购,财务部建立财产档案。 七、基金的来源: 1、会员费; 2、捐赠; 3、基金的收益; 4、其他合法收入。 5、基金的筹集坚持自愿原则。 6、本会日常工作人员负责接受捐赠,并由本会财务人员向捐款人出具书面有效凭证。 7、捐赠形式: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集募,除接受会员自愿捐赠外,每年可根据需要开展集中捐赠活动。 8、募集的基金,按一定利率借宗亲企业或个人,但必须由宗亲个人或会长常务会认为必要的第三方或财产提供担保。借款人应依约定支付利息。各分会会长为各分会财务负责人。 借款经由会长常务会集体决定。 八、基金收益的使用范围和审批: 1、基金收益的使用范围包括:本会的日常开支;安贞纪念馆建设;宗风文明建设;徐氏历史、文化、古迹的研究和保护。 第十六条 资金使用: 2、徐氏重大公益建设项目需经宗亲联谊会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立项,纳入年度预案,由会长常务会按预算案落实和实施; 3、项目开支由项目工作组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可行性报告,经会长常务会集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ebcfd7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