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指示精神,便于在校大学生办理应征入伍手续和各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于每年5—9月进行,在学院武装部或原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根据属地武装部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 (一)男性在校大学生按照属地武装部、女性在校大学生按照湖北省军区的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后,等候入伍通知。 (二)在校大学生本人要求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经体检合格后,到学院武装部领取《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政审程序表》,客观、准确填写表中的基本内容。 (三)按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院系学生科、学生工作处、学院武装部的顺序进行审查把关,分别签字、盖章。 (四)经上述部门审核后,到学院办公室签署学院意见,填写由属地武装部下发的政审表格,办理相关手续。 二、已离校的毕业生入伍 已正常毕业离校的毕业生应征入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体检、政审,学院负责对其在校期间的真实表现进行政 1 审、出具学费证明、登记就业状况。其它事项学院不再负责。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各院系职责: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考核审查,包括本人表现、奖惩情况、本人有无犯罪和参与邪教组织等情况。 (二)计划财务处职责:审查学生本人学费数额和缴费情况。 (三)学生工作处职责:对院系的考核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学籍科审查学生本人学籍状况,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学费补偿数额,办理学费补偿相关手续。 (四)学院武装部职责:协助曾都区武装部,组织在学院报名参军学生体检、政审、定兵等工作;对所有应征入伍学生政审登记。 (五)学院办公室职责:依据上述部门审查情况进行最后审核,报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在学生政审材料上签字盖章。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d26a156d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