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评审 “基本情况”量化指标(教授)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量化内容及分值 赋分 标准 说 明 1 学历学位 1、博研、博士记5分; 2、硕研、硕士、研究生、双学士记4分; 3-5分 3、本科记3分; 2 基 本 情 况 分 ︵ 25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记记4分,每多一年加0.5分,最高记8分: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副教授资格满5年; 任职2、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4-8分 年限 博士满10年、硕士满13年、本科满15年; 3、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满5年; 近5年内,学校年度考核及辅导员专项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者记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考核 分。最高记6分。 任现职时间以周年计算 3 3-6分 4 荣誉称号主要指省级以上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荣誉合性)荣誉称号。 0-6分 称号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记分标准: 1、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记6分; 2、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记3分; 1、以各级党政部门印章及荣誉称号内容为依据确定荣誉称号的级别。 2、在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奖励,不再记入荣誉称号分。 3、同一奖项按最高荣誉称号级别记分,不重复计算。 4、不同奖项可累计记分。 评审推荐委员会综合评价 按照二级指标量化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最高 5分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评审 “基本情况”量化指标(副教授)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量化内容及分值 赋分 标准 说 明 1 学历学位 1、博研、博士记5分; 2、硕研、硕士、研究生、双学士记4分; 3-5分 3、本科记3分; 2 基 本 情 况 分 ︵ 25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记4分,每多一年加0.5分,最高记8分: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满3年。 任职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4-8分 年限 讲师资格5年以上,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硕士满5年、本科满7年。 3、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满5年。 近5年内,学校年度考核及辅导员专项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者记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考核 分。最高记6分。 任现职时间以周年计算 3 3-6分 4 荣誉称号主要指省级以上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荣誉合性)荣誉称号。 0-6分 称号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记分标准: 1、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记6分; 2、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每项记3分; 1、以各级党政部门印章及荣誉称号内容为依据确定荣誉称号的级别。 2、在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奖励,不再记入荣誉称号分。 3、同一奖项按最高荣誉称号级别记分,不重复计算。 4、不同奖项可累计记分。 评审推荐委员会综合评价 按照二级指标量化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最高 5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035f1f64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