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1991年开始实施的,在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形势逐渐由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型。为了很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技术密集型经济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所以在这种发展形势的要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度关注有关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方面的制订和修正。 著作权法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三章著作权许可和使用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著作权法出台的形势和目的,并详细界定了本法使用的范围。 第二章著作权,说明了著作权包括的内容,具体来说就是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同时说明了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其中重点提到了职务作品和对已有作品的再创作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规定。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和使用合同,主要是说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以合同的形势许可别人使用时,合同应该包括的框架内容。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本章提到了作品著作权所有者与原始提供出版发行发,表演发布方各自利益的界定,明确受到法律保护的内容。本章所涉及的内容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提到了侵权的形式和对其处罚的方式。本章中提到了对于著作权的侵犯一般进行民事诉讼。因为著作权毕竟是涉及的经济方面的内容。最好已经济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并不是说这种侵权一定只能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cdda49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