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审核表 申请企业名称 备 用 名 称 原企业名称 筹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济性质或 企业类型 电 话 地 址 注册资本(金) 经 营 范 围 股东的姓名、 名称或申请 企业归属的 上级单位名称 审 查 员 意 见 核 准 员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开业及名称变更,非公司制企业(含下属营业单位)的开业及名称变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私营)企业(含下属分支机构)的开业及名称变更;但企业名称需报省局、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除外。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 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固定电话: 或者经办人信息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6、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www.hzaic.gov.cn)。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5250d1b14e852458fb5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