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开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市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实施;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求职工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带好安全带,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2)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社会法制教育,遵守市外来人员劳动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无证及不满18岁的劳动力上岗作业。 (3)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情况提出及时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分析和检查,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发生根源,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把安全工作做好。 2.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用电必须专人专管,严禁乱拉乱接,固定的电缆线要架空,高度不少于2米,移动电缆线施工时架空,行走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2)中转配电箱,要根据施工用电规范进行二级保护,专用接地保护装置,使用一机一闸制度,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如有损坏的,及时更换。 3.特殊工种上岗安全措施: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动用电焊、气焊,要经项目部批准,办理动火证。 (2)电焊工在制作区域要挂有消防器及砂袋,使用焊机必须在电源进出口处安装防护罩,电机要求与制作地相距3米以外,以防铁器接触到焊机地进线。 (3)电焊遵守“十不焊”制度;气焊、气割所用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与氧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周围严禁放置易燃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5d47481b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