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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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开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市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实施;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求职工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空作业带好安全带,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2)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社会法制教育,遵守市外来人员劳动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无证及不满18岁的劳动力上岗作业。

(3)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情况提出及时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分析和检查,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发生根源,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把安全工作做好。

2.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用电必须专人专管,严禁乱拉乱接,固定的电缆线要架空,高度不少于2米,移动电缆线施工时架空,行走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2)中转配电箱,要根据施工用电规范进行二级保护,专用接地保护装置,使用一机一闸制度,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如有损坏的,及时更换。

3.特殊工种上岗安全措施: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动用电焊、气焊,要经项目部批准,办理动火证。

(2)电焊工在制作区域要挂有消防器及砂袋,使用焊机必须在电源进出口处安装防护罩,电机要求与制作地相距3米以外,以防铁器接触到焊机地进线。

(3)电焊遵守“十不焊”制度;气焊、气割所用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得小10米;乙炔瓶与氧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周围严禁放置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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