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大河桥、大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分内容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水利局 • 【公布日期】2010.11.24 • 【字 号】宁水管[2010]514号 • 【施行日期】2010.11.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大河桥、大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分内容调整的批复 (宁水管〔2010〕514号) 六合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南京市六合区大河桥水库、大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分工程内容修改的请示》(六水[2010]164号),经请示省水利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大河桥水库 1、为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溢洪道控制段开挖埋涵,以加大水库水位预降速度;同时增设迎水坡坡脚施工围堰,保证护坡格埂同步实施。 2、考虑地方灌溉需要,同意增建西涵输水支渠直径0.6米预制涵管及相应配套设施。 3、为确保迎水坡底格埂稳定及护坡质量,同意增加大坝0+520至0+700段抛石固脚。 4、为保护水库大坝工程设施安全及水库日常管理需要,同意增设安全防护网、围墙及管理警示标志牌等设施。 5、为提升水库自动化管理水平,同意增设水库视频监控系统。 二、大泉水库 1、为保证大坝迎水坡护坡完整,同意对0+685至0+730段大坝坡面进行整治护砌。 2、由于施工图优化及重大设计变更,大坝、涵洞、溢洪闸跌水段土方量相应增加。 3、坝顶道路批复型式为原砼基础上增做沥青面层,鉴于防渗墙施工破坏原砼道路,同意坝顶沥青砼面层铺设前补足砼基础。 4、为保证大坝护坝地排水系统通畅,同意对护坝地进行综合整治,土方平整,相应增设排水涵管。 5、为便于水库日常管理,同意增加大坝背水坡台阶、巡查道路等;坝顶路灯调整为太阳能路灯。 6、为保证工程运行安全,同意在涵洞出口、泄洪闸翼墙和工作桥、管理房前增设栏杆等防护措施。 7、由于管理房结构布置需要,管理房面积适当增加。 8、鉴于水库施工水位不能满足竹镇自来水厂取水需要,同意对自来水厂取水口进行改造。 9、为提升水库自动化管理水平,同意增设水库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调整后,变更涉及增加经费从工程招标结余中列支。请按照调整批复,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尽早完成并发挥效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1210143f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