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变更说明 一、变化的科目 1. “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 “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或“在途资金”科目。 3. “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4. “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5. “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6.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8. “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9. “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二、取消和新增的科目 1.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2. 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3. 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 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5. 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6. 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7. 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 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0. 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1. 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因为新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所以指南中凡是“待摊费用”一律改为“应付利息”等账户,“预提费用”改为“预付账款”等账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997543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