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住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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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入住条件:

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

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住宿,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后勤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5、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严禁在墙壁上




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6、保持洗手间的清洁,不得乱扔垃圾,楼上卫生间不得大便。 7、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8、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宿舍内务要认真整理,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9、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10、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电脑、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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