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2004年6月7日)的精神,并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校发总务字(2012)183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 凡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计算所正式注册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生(定向生培养费中含住宿费),根据计算所房源情况统筹安排研究生住宿。 二、计算所的宿舍安排原则上:博士生2人一间,硕士生3人一间。 三、研究生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许转租、转让。如若违反,将按国科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因特殊情况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部批准并备案,不再保留其床位。 五、入住、调宿、退宿需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研究生部只在每年1月(1日-15日)、7月(1日-15日)受理在读学生的调宿、退宿申请。 六、退宿后,学生应到研究生部填写《中科院计算所学生所外住宿安全责任书》,并及时将租房地点、联系电话报研究生部登记备案。在外住宿应树立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并对个人财务及人身安全负责。 七、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炊器具或私接电线。学生应加强安全用电意识,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电源,避免火灾及相关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违反规定并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 八、为保证广大同学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宿舍内严禁吸烟。午夜12:00后,宿舍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开主照明灯、接待来访者。 九、宿舍内应建立轮流值日制度,维护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不准在宿舍内放置异味物品,不得将衣物、扫帚、拖把等放在宿舍公共走廊上。学生应爱护宿舍内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国科大宿舍管理部门或计算所研究生部报告。 十、在学期间,学生可有一次申请调换宿舍的机会。申请人需与调换人协商好,并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批准。 十一、研究生部与研究生会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环境,对宿舍环境保持整洁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宿舍环境差的,将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严重违反宿舍公共道德者,经研究生会及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将取消其“三好学生”等评优资格。 十二、春季毕业生当年1月15前、夏季毕业生当年7月15日前退宿,国科大另有要求除外。不按时退宿者,将按国科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2008年8月28日)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186a019b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