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三定律的法律审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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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三定律的法律审视探析



根据物理学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其状态会发生变化。相应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看作是一种物质,将影响其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看作是影响法律发展的外力,则法律会在这些外力的作用下变化。在物理学上,力和物体的作用符合牛顿三大定律。相应的,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法律的和周围影响因素的相互作用也符合牛顿三大定律。从而我们可以借鉴牛顿三定律促进法律的发展。

一、 借鉴牛顿第一定律推进法律稳定性发展

根据牛顿第一定律,即惯性定律,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相应的,如果将法律看作是物体,其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法律这个物体也是稳定存在的。但其也会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例如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会导致法律稳定性的破坏,这些影响法律稳定的因素可以看作是影响法律稳定性的阻力。立法者像一位灵巧的建筑师,他的责任就在于纠正有害的偏重方向,使形成建筑物强度的那些方向完全协调一直。1]从而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一定律,减少有害偏重方向的影响因素,使法律稳定发展。

一是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律稳定性发展。

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质量是惯性大小的量度。也就是说,惯性大小只与质量有关,与速度和接触面的粗糙程度无关。相应的,法律的稳定性也与体系的完备程度有关,法律体系越完善,其惯性就越大,就越不容易被影响。

二是稳定的法律体系带来更大的作用效果。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质量越大,做功越大;质量越小,做功越小。相应的,法律体系越完备,其稳定性就越高,想要使其改变就需要更大的外力作用,对社会的影响也就越大。具体来说,宏观上,我国不断完善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不可能轻易变成大陆法系和罗马法系的。微观上,我国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做功也不断扩大,从刑法到民法,从商法到经济法,从国际法到国际司法等等,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一定律,完善法律体系使法律稳定发展。但在稳定的基础上我们也要提高效率,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 借鉴牛顿第二定律提高法律发展效率


理学上,任何物质都是有质量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看作是物质,那么法律也是有质量的。从而我们可以定义法律体系的复杂程度为法律质量的大小。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相应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的影响因素看作是外力,法律发展的快慢也符合牛顿第二定律。

首先,法律发展也有加速度。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有力才有加速度。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需要外力的作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推动给法律带来加速度。具体来说,经济越发达,政治体制越完善,社会文明程度高,法律发展的加速度就越大;反之,经济落后,政治体制不完善,社会文明程度低,法律发展的加速度就越小。所以,国家必须积极发展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使法律发展有好的加速度。

其次,法律发展也有方向性。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是个矢量方程,应用时有方向性,凡与正方向相同的力或加速度均取正值,反之取负值。加速度方向与所受外力方向相同。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有方向性,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正方向,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为负方向。所以,外力的作用要与作用国生产力发展的方向相一致,从而使受力国家的法律正向发展。

再次,法律发展也有相互性。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协调同步的。具体来说,在政治上,政治逐步民主化,以权力为标志的政府也逐步步入了依法行政和权力制约的轨道,这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社会氛围;经济上,生产力的发展为法律思想的进步提供了经济基础;社会上,人民和政府官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日益增高,法律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文化上,各国传统文化为法律的发展提供史观之维,深化了法律发展的民族特质。在法律发展的同时经济、治、文化也得到的发展。

最后,法律发展的多样性。根据牛顿定律,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是多样因素影响的结果,政治、经济、文化对法律都各自产生一个加速度,这些因素的作用有好有坏,从而产生的加速度也有正有负,最终决定法律是否前进发展是这些加速度方向的总和。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二定律,使法律产生正向的、数值大的加速度,从而提高法律发展的速率。在稳定、高效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使法律于其他社会因素协调发展。

三、 借鉴牛顿第三定律促进法律协调发展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小相等,方向相反。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并且指出力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相应的,法律的状态也与政治、经济、文化有关,彼此间相互作用,协调发展。

首先,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出现,同时消失。相应的,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作用也是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法律在受其它因素影响的同时也会回应社会。具体来说,法律的发展最终是为了积极的回应社会的需要,这才是法律的归宿,只有这样它才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引导、约束以及控制功能,进而会造福全人类

其次,力的作用是不可抵消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相应的,法律与其它因素的相互作用也是不能抵消的,法律和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作用势必会给其带来变化。因此,法律问题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会带来政治、经济、文化问题,即题复合体。所以,我们在促进法律发展的同时,也要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国家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最后,力的作用是相对性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相应的,法律与其它因素的相互作用也是相对的,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法律可以作用政治、经济、文化,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也可以作用法律。这也就是说,法律也可以是施力方。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三定律,促进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借鉴牛顿三大定律,促进法律的稳定、高效、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意]切萨雷 贝卡里亚 黄风 译《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大学出版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08a363bb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