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计划/英文学习计划具体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课程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136ec6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