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借助第三方监督推进“阳光”审计 第三方监督作为一种创新的外部监督模式,现已应用于法庭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审计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只应用在工程投资和政府采购方面。笔者认为,对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进行研究和探索具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的可行性 (一)单一审计监督模式的固有局限性需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的审计从形式和实质上看都是一种内部审计行为,既要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但又归所在地政府的领导,很容易形成“同体审计”的怪圈。要解决体制内“灯下黑”的难题,就需要“第三只眼”来“亮剑”,审计“审计者”,即引入外部的“第三方监督”,才能从制度层面构建较为完善的审计保障机制。因为只有同时构筑内部“防火墙”和外部“安全网”,才能从制度层面构建较为完善的审计保障机制。历史经验也一再证明:真正有效的?O督永远来自于外部。因此,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势在必行。 (二)第三方监督已在工程审计和政府采购中崭露头角,发挥重要作用 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有利于增强政府审计部门危机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提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近年来已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如2013年,沈阳市铁西区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对30万以上的项目,增加第三方审计验收环节,提高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近些年实践证明,在工程审计中引入第三方监督着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对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的必要性 推进“阳光”审计,是保障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手段,而做好对审计机关职责履行、公正执法、廉政勤政情况的外部监督正是推进“阳光”审计的内在要求。 (一)引入第三方监督可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首先,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内容纷繁复杂,领域涵盖诸多行业,对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往往不能满足与审计目标要求,容易在审计工作中出现偏差,带来了一定的审计风险。 其次,为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目前很多审计机关聘用部分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审计,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但大多数社会审计人员流动性强,其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可能同时进行多项审计业务,很多时候他们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在利益考量方面,很难保证完全对审计机关负责。因此,外聘人员的道德风险也不容低估,一旦制约机制跟不上,也会产生很大的审计风险。而引入第三方监督之后,由外部专家对审计项目进行再审计,可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苗头”及时预警,从而降低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 同时,通过建立这样一种外部的第三方监督机制,还可以促使审计人员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增强质量意识,防止其舞弊行为的发生,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健康发展。 (二)引入第三方监督可以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审计廉政建设 近些年不断爆出的审计者与被审计者“举杯共饮”的事件充分说明了“物必先腐而虫后生”。在腐败问题上,审计机关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放松管理和监督,否则就会产生严重后果。 加强审计廉政建设,除了要进行倡廉教育,从思想上牢固筑起审计队伍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外,完善制度建设也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引入第三方监督使审计人员在监督下工作、从而促使其始终客观公正地对待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坚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公开审计职责、权限、程序和审计纪律,建立廉政回访制度;开展审前公示,严把执法关,告知被审计单位人员的权利义务,并公开审计内容和监督电话;做好审计结果公告,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将审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开展第三方审计监督,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审计风险,促进审计廉政建设,增强审计工作的公信力,从程序和制度上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外部专家的每一次评审都是一次对审计人员的考查、检验和培训,既增强了廉政意识,又提高了业务水平。同时,实践也证明:引进第三方监督,不仅强化了外聘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 三、对外部第三方监督机构的设计构想 (一)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应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更是第三方监督机构的灵魂。第三方监督机构与审计和被审计机构等被监督对象相独立,与其无利害关系,从而真正具有独立的“调查权”和公正的“审判权”,以确保监督的客观公正。同时,第三方监督机构应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要公正评价,不能带有主观自我偏见,并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做到客观公开。 (二)第三方监督机构应具有专业权威性和成员流动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1c6ce2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