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高考中兴奋剂的使用问题分析 作者: 郑子渊 来源:《成才之路》 2013年第2期 湖南 长沙 ●郑子渊 一、兴奋剂的定义 1. 什么是兴奋剂?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Dope”,原意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被禁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制性(如b-阻断剂),国际上对禁用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因此,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上是对禁用药物的统称。我们一般在体育高考中常见的兴奋剂主要有苯丙酸诺龙、双氢睾酮注射液、挪威终极缓冲肌酸(简称“PF”)等类固醇。其主要的作用是促进肌肉的合成,加速肌肉的生长从而达到提高运动成绩以应对考试、取得高成绩的目的。 2. 危害 兴奋剂虽然可以显著地提高体育运动的成绩,但是其副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特别是处于发育阶段的青少年,使用兴奋剂后可能会产生十分严重人体器官和功能异常,比如说女孩子发育时可能会有男孩子的发育特征,跟腱和韧带脆弱容易受伤撕裂等。随意服用兴奋剂甚至可能因为身体条件的缺陷产生心率过快或引发并发症而导致猝死。违规服用兴奋剂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可以潜伏在人的体内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这对于青少年成长的身心健康都是一项非常严重的危害。 二、兴奋剂在体育高考中使用的现状 体育高考中兴奋剂的使用早已成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总体来说敢冒着危险去服用兴奋剂的考生数量并不多,但却对整个考试的公信力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对此,本人曾经到湖南省的体育高考场地观看过考试,也询问过一些考生对于使用兴奋剂的看法。很多考生表示,如果兴奋剂不查或者使用兴奋剂是被允许的话,为了以后的前途考虑大都会使用兴奋剂;还有一小部分学生表示,其实很多学生自己并不知道服用了兴奋剂,有不少是教练安排的,说是抗疲劳的营养品。对此,本人也询问过一些工作人员,很多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很多考生服用兴奋剂以后的症状都可以看出来,有些身体素质差一些的考生甚至在考试的中途倒地抽搐口吐白沫。 这些兴奋剂从哪里来的?曾经有记者对于这些兴奋剂的来源在湖南省做过一些调查,有不少所谓的“专业人士”在考场附近以80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这些兴奋剂。他们多以所谓的营养品或者可以增加体育高考成绩为诱饵去诱使学生去购买。 三、体育高考生使用兴奋剂的心理 1. 为了自己的前途 很多考生大都是出于一种为了自己的前途进行放手一搏的心态去使用兴奋剂的。这种考生大都是了解使用兴奋剂属于舞弊行为,但是为了能取得一个好的成绩而只能放手一搏。这些考生平时体育成绩大都处于分数线的边缘地带,发挥很不稳定,为了能够考上一所好的大学,不顾风险去使用兴奋剂提高成绩。这种心理是大多数考生使用兴奋剂的主要原因,“高分=好的大学=好的前途”这种思想所造成的结果使人完全忽略了使用兴奋剂的风险和后果。 2. 看到别人用了自己心理不平衡 有些考生因为看到身边的同学或者高年级的学长们靠着使用兴奋剂考上了一所优异的大学,从而产生了一种心理不平衡的想法。认为“既然别人能用我为什么不能用?不用岂不是吃亏了?”这种“吃亏”的想法则给了很多不法的商贩以可乘之机,从中赚取大量的非法所得。有这种想法的考生不在少数,高中生本来就处于叛逆阶段,一旦产生了心理不平衡就一定要找回这种平衡。 3. 考生本人完全不知情 这种考生因为伤病、身体素质等各种原因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兴奋剂当作了补品或止疼药来使用了。兴奋剂从哪里来的?有的是教练给弄的营养品,有的是从不法商贩那里买到所谓“可以增加成绩”的补品等。 四、泛滥考场的原因 1. 教练员为了取得高录取率 体育高考不光学生有着很大压力,教练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在很多学校高的录取率就等于高额的奖金,甚至因为带出的学生考试成绩不好丢掉饭碗的教练也是不在少数;面对这种情况,很多教练也是表示无可奈何,只能选择冒险给学生使用兴奋剂来提升考试的成绩。 2. 侥幸心理的存在 很多不法的商贩因为看到附近有人在卖各种各样的兴奋剂在赚钱,便心存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认为“别人能卖这个赚钱我为什么不能?”同样,有些学生看到或听说兴奋剂能够显著提高考试的成绩,再加上不法商贩的煽风点火,有些考生便觉得既然考试不检测兴奋剂别人也用了自己也能用。如此一来二去地恶性循环,导致了考场周围非法倒卖兴奋剂的行为屡禁不止。 3. 考场的监督管理问题 考场的监督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对于周围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不够。(2)考试以后基本没有兴奋剂的检测工作。(3)对于考前的兴奋剂使用监管不够。(4)考前关于兴奋剂的预防宣传工作较少。 五、体育高考反兴奋剂问题的策略 1. 法律法规措施 目前,我国对于使用兴奋剂的问题已经写进了《体育法》中,这表明使用兴奋剂是完完全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反兴奋剂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国外也有不少国家规定,对那些教唆、提供、指使、劝诱、蒙骗运动员或未成年人使用兴奋剂的情节严重者要动用刑法。 2. 加强兴奋剂的认识 我国虽然目前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少年不受兴奋剂的影响,但是还是有很多考生会去铤而走险,有不少考生还是对使用兴奋剂的后果认识不够。所以鉴于这种情况,考生考前应该多接受有关兴奋剂的副作用和违法行为的宣传与学习,应强调“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加强考生的赛前心理教育。 3. 加强考试管理和预警机制 考前对于考场周围的不法商贩应该联系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和打击,杜绝考场周边范围的兴奋剂交易。同时,考前考场也应该组织督察队,监察考生的状况是否有服用兴奋剂的迹象。考试后可以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快速的兴奋剂检查。在考试中也要有对于使用兴奋剂产生副作用的考生的保护和救助,保证考生的安全。 4. 加强对于教练的教育 教练督促作用对于学生的影响非常大,所以考前应对教练进行集体培训,争取能摆脱为了高录取率而使用非法手段的这种考试思维模式。加强教练员的健康体育训练意识,使学生不光能够取得成绩,也能够健康良好地提高身体素质。除此之外,更应该用道德的手段来教育教练员加强对于考生的行为道德教育,使学生能够“德、智、体、美”综合发展。 总之,兴奋剂出现在体育高考的考场之中对于我们的教育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败。这不仅不利于身体素质的提高,也是对我国高考公信力的巨大损害。这种行为我们不仅要用行动来阻止,还要用道德的力量去击碎这种不光彩的行为,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杜绝兴奋剂进入体育高考,还学生一片美好的蓝天。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80fee512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