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新电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收、付款业务流程的规定 公司各部门: 根据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的收、付款业务流程规定如下: 一、 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收取的款项: 1、 出纳员在收到单笔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时,立即以短信的形式报告总经理; 2、 出纳员每天下班前,将公司当天银行帐号或银行卡收、支情况表,以电子表的形式发送到公司财务邮箱; 3、 出纳员每天下班前将当天收、支票据交公司财务主管,并核对现金余额; 4、 财务经理每天下午5点将当天资金结余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二、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支付的款项: 1、 所有供应商货款支付均由采购负责人提出付款计划,并向总经理报告; 2、 总经理根据财务经理提供的资金结余,核定支付供应商货款,并通知财务经理; 3、 财务经理收到付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纳员办理付款,出纳员在办理供应商付款时,以短信报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支付其款项; 4、 总经理授权采购负责人批准支付5万元以下的采购货款。 三、 费用报销和借支款: 1、 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和附件明细单,进行分类汇总填写具体报销金额,将相应票据进行规范粘贴附在报销凭证后面,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经理复核确认签名,到总经理处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处支取款项。 2、 凡是向公司借支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书面借条,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及归还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后,凭此条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款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23e542c8d376eeaeaa31d0.html